交通工程分公司湖南省衡阳至永州至零陵高速公路 机电项目无人收费等机电设备材料第二次招标公告
交通工程分公司湖南省衡阳至永州至零陵高速公路机电项目对所需的无人收费等机电设备材料采购进行招标,诚邀贵单位前来投标。
一、招标情况简述
本次招标项目为交通工程分公司湖南省衡阳至永州至零陵高速公路机电项目无人收费等机电设备材料采购
二、招标内容和范围包括:
本次招标数量预计:
第一包件:边缘云站计算设备2套、自动关道机18套、岛头智能节点18套等;
第二包件:自动关道机16套、岛头智能节点16套、岛尾智能节点16套等;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生产经营、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身份的无人收费等机电设备材料生产商或代理商。
2、意向供应商须是生产厂家,代理商必须提交本项目唯一授权委托书,报价单位注册资金不应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3、具有最近3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3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内,承担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高速公路智慧收费站设备供货业绩。
4、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5、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高速招标交易平台纳入黑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6、取得湖南高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核发的湖南省高速公路数智云收费系统相关检测报告(ETC特情处置终端设备测试报告、出口智能机器人设备测试报告、入口智能机器人设备测试报告、岛尾智能节点设备测试报告、岛头智能节点设备测试报告、自动关道机设备测试报告、智能网关设备测试报告、RSU天线设备测试报告等),且检测合格。
7、投标人必须提交相应机电设备材料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在有效期限内(原件备查)。
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同级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同时进行投标。
9、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参加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0、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投标申请书递交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递交投标申请书时间为 2024年3月18日 8:30 时至2024年 3月22日17:30 时 (以电子交易平台接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视同放弃资格。
五、资质审核:采购人对所有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报名申请的单位进行审核后,向所有投标报名的单位发出投标报名审核结果通知,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审核通过的单位发布招标文件。
六、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通过“湖南路桥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zc.hnrb.cn:5199)开展招投标活动,注册时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中《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参与投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五、联系人:刘甜婧 电话:15608416347 邮箱:522941596@qq.com
附件:投标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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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程分公司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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